浅析我院政工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人民法院政治部门是司法行政系统抓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参谋助手。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上要求,“各级法院政工部门和政工干部要强化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努力做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重实干的模范。”这是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们价值观念多元化、利益分配多样化、各种矛盾复杂化,特别是法院体制改革即将开始的今天,对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政工部门及政工干部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这预示着政工工作的内容不再像以往那样单纯,工作要求和定位也逐步提高。但当前政工队伍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法院政工队伍的长远发展。下面就我院政工队伍建设问题简单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主要问题
一、政工机构设置不科学
一是没有确立政工部门应有的地位,把政工部门与其他部门内设机构在性质上等同起来,在参与重要工作、人事任免等重大决策方面很难发挥出政工部门应有的作用。二是由于政工部门设置不统一,目前八个县市区法院,只有颍州和我院还没有设立“政治处”,依然是“政工科”的状态,职级待遇得不到落实,工作上名不正,言不顺,得不到其他内设机构的支持。 三是政工工作与法院审判工作投放力量不成正比,长期处于事多人少的不平衡状态。自2003年以来,我院政工科是“两个半人” 在工作,一名科长(领导职务副科级)、一名副科长兼任团委书记(科员级)是固定的工作人员,半个是工作任务过于繁重时临时抽调的各类人员,或者是新招录的公务员见习期间临时帮助工作。上级政法机关及法院和地方党政部门年年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政工部门承办,每项工作从布置到检查验收,都要耗费很大的工作量。尽管政工干部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也只能处于应付状态,没有精力去研究深化政治工作。
二、政工工作内容繁杂,没有明确的界定
就目前工作而言,凡是与人的精神引导和灵魂安顿直接相关的工作,均被列入政工工作范围之内,没有明确的外延界定。个人认为,政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宣传、党建、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几大类,具体来说,就是干部队伍建设,思想、组织建设,指导、检查、督促全院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领导指示,管理全院干部,负责干部教育培训,法官干警的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等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的延续,政工工作内容逐渐变成杂糅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前些年由于人手短缺,很多综合性的工作全部融合到了政工工作中来,导致工作量不断增大,压力随之增大。政工工作更是繁杂无序,逻辑性不强,工作枯燥无味,巨大的工作量容易让人产生消极、厌烦的情绪。
三、政工工作形式单一,工作效果不明显
政工工作与审执业务比较,逻辑性不强,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律可循。而政工干部的综合性素质要求却非常高,随着社会的转型升级,新的价值观念正逐渐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干警的价值取向愈加多元化,政工工作和以前相比较更具有复杂性。这种形势下的政工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干得来工作,还要会干、能干、巧干,才能满足干警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而常见的工作方式,如开座谈会、主题教育学习、开展组织活动、制作宣传栏等收效甚微。有些干警认为在目前的社会状态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根本就是务虚,政工工作就是走走过场、做做样子。还有一些干警认为审执业务比政工工作更实际、更有效果,政工部门是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
四、政工干部晋升空间狭窄,缺乏激励机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工工作内容已不再是简单的思想政治工作,而是涵盖了组织人事、人员工资管理、工青妇团、党建、宣传等,工作内容十分繁杂,只要上级来文,下面就要加班加点完成任务。很多政工人员的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中,无暇顾及家庭,久而久之,影响其家庭、社会关系。在这种工作量大、没有相应激励机制作保障的情况下,政工人员工作积极性受到了严重打击。而目前我院情况来看,政工干部不仅十多年来不能晋级,而且几乎没有晋升的空间。或许有些干警在政工部门工作一辈子,退休时也只是个科员。
五、政工干部培训少,不能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
如果政工干部没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又没有老同志的“传、帮、带”,其工作往往会在一段时期内出于摸着石头过河,边做边学的状态,那么加强对政工干部的教育培训就很有现实意义。而法院的政工事务实际上要牵涉很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如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等,特别是法院体制改革日益临近,政工部门的位置凸显,如何保证广大干警在过渡时期思想稳定、安心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以及后期如何面对法官员额制带来的一系列的未知状况,不仅仅是审执业务序列的干警思想有包袱,政工干部一样也是思想负担沉重等等。但关于有针对性的政工干部的培训机会几乎没有,本人从事政工工作十多年来,只参加过两次省高院组织的培训。
对策及建议
一、统一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要加大政工队伍建设,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解决政工队伍的编制、待遇、名称、职责任务,彻底解决“管事”和“管人”两层皮的问题,使政工部门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比如利益激励机制、人才提拔、晋升晋级等等。集思广益,从更加有利于政工人员发展角度,制定激励制度,着重在带动政工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政工工作效果上下功夫。其次,吸收、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如一些发达城市、全市政工先进单位等的先进做法,积极广泛推广,以促进基层政工队伍工作效果的整体提升。第三,将有利政策适当地向政工人员倾斜。如将优秀政工人员纳入干部总体布局谋划,在人员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对于政工人员培训方面,因政工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应加强对政工人员的实时性培训,参与机会上适度倾斜。
二、科学界定工作内容、促政工工作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只有科学界定、明确分类,才能使政工工作朝着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具体来讲,可以将现有政工工作中所包含的几个大类囊括进来,如党、政工青妇等基本工作,再加上人事相关内容。通过剥离不相关的工作,使得政工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来。在政工部门内部,根据个人所学专业、擅长等将人员进行再分类,促进政工工作的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政工工作效果
政工工作应当紧跟时代步伐,在信息化时代的当下,什么工作都离不开网络、电脑、电气化设备,政工工作也不例外,应当不断改良创新。一方面,建议建立相应的网络平台,如建立微信公众号、法官论坛等。一来可以实时通报政工工作开展情况,二来可以在政工人员和审执业务人员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为相互了解搭建平台。通过开辟网络论坛,随时了解和把握干警的思想状态,尤其是青年干警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教育引导,进而有效提高政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基层法院内部还应当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政工工作的第一要义就在于体现民意,做好“人”的工作,在单位内部形成以人为本的工作氛围。政工部门应当是领导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是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机构,让民意得到有效汇集,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更具科学的基础性依据,发挥出民主决策的优势。
四、提升政工人员培训效果、制定人才储备计划
制定完善政工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培训效果。首先,明确培训目的。对政工人员培训的目的就在于形成正确理论认识,用正确的理论认识促进政工工作良性发展。其次,在培训内容上,一是增加新时期、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的学习,如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各地方优秀经验等。二是增加专业知识的培育,如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三是增加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论学习,如政工工作新手段的学习等。四是加大对政工人员工作理念的重点培育。使其转变工作理念,变被动“防守”为主动“出击”,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政工工作。在单位内部建立政工人才储备库。在人员年龄、知识结构、后备人员储备、人员能力培养、工作经验积累等方面,既着眼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定性又定量地做好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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