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号)及黄石市医改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紧密型医共(联)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医改组【2017】2号)等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市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县紧扣医改工作重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汇报如下:
一、医改工作目标任务
2017年3月28日,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刘延东副总理针对医改工作任务,提出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在“五项制度”上实现新突破(“五项制度”是指: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高效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同时重点抓好十项具体工作:一是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二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四是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的“六统一”;五是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六是认真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七是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八是全面启动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九是加强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十是加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分别于2015年10月30日、 2016年10月31日正式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县三医院、妇幼保健院于2017年7月31日起取消药品零加成,同时完善了补偿机制,目前我县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了全覆盖。
(二)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根据省医改办《关于推进湖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意见》和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已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县19个镇(区)成立347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居民20.8万人,签约率达到28%,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完成22.7万签约率达56.5%
(三)建立县域医共体,推动分级诊治疗制度。
1、医共体组建初步完成。借鉴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具体实际,通过各方论证,共同达成遵循市场竞争,防止垄断原则,按照区域划,以县四家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分别与23家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组建的4个县域医共体已挂牌运营,目前运营状态良好。
2、医联体建设初显驺型。在建设4个县域医共体的同时,为发挥医共体之间的技术特长好优势,以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分别成立了中医、妇儿专科联盟,强化了医共体之间的技术协作。同时,各个医共体牵头单位分别与上级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如县中医院与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与上海儿童医院联盟,构建了强大的技术协作网络,技术与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3、分级诊疗工作逐步推进。把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作为基层首诊的重要抓手,同时要求医共体牵头单位向每个成员单位派出一名医生长期坐诊,定期组织带教查房,培训学习,手术指导,不断提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负责,提供优质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人次明显上升,县外就诊率控制在10%以内。
(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完成。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按照总额预算、过程监管、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提取一定的风险基金后作为总预算指标,按人头交由“医共体”包干,对”医共体”之外的县内外医疗机构收治的医保病人,由“医共体”牵头单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之结算,把医疗购买力变成医疗服务成本,同时推行按人头、按床日、按单病种等多种付费方式,强化监管力度,从而推动了我县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快速提升。
(五)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一是梳理公立医院收费项目,严禁抬高收费标准或另立项目收费,确保收费有据可依。二是全县公立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自2017年12月31日后药品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切实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三是对高价值耗材、试剂及骨材等实行公开招标,阳光采购,挤干虚高价格水分。四是将控费十项指标纳入年终考核,确保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不超过10%
(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每年完成3—5家“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计划3—5年完成80%乡镇卫生院“四化”创建。二是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进展顺利。将龙港、洋港、三溪等三家乡镇卫生院康复理疗科特色科室和枫林镇卫生院外科列入创建特色科室,不断加大投入,打造成具有品牌效应的特色科室。三是卫生室建设项目有序推动。全县390个村卫生室已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乡镇卫生院人员缺编问题。2011年镇(区)卫生院启动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时核定编制1441人,除开两镇一区152人,预留招聘人才65人,在岗编制数为1224人,其中有编790人、人事代理423人。到2017年底在岗有编712人,人事代理358人,计1070人。包括预留招聘人才65人共缺编219人,很大程度影响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根据黄石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黄石市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医改组【2017】3号)等文件精神,应及时落实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建议县编办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退一补一”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及时补充卫生技术人员。
(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一直以来我县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没有得到解决,乡村医生们的意见很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卫生医疗工作的改革,建议根据鄂政办发【2015】90号文件精神落实我县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政策。
(三)财政补偿问题。改革前乡镇卫生院是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部门把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一并统筹纳入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管理,很大程上度影响了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质量,根据黄石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黄石市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医改组【2017】3号)等文件精神,基层医疗机构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包括人头费、办公费、人才培训经费、设备购置和基本建设经费等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建议1财政部门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运行经费的同时,不得将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与基层医疗卫生运行经费“打捆”拨付,2人事代理人员人头费应一并予以预算3四家县级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人才引进,公共卫生服务发生的支出等专项补助也应纳入财政预算,从而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四)服务价格调整不到位问题。根据市医改办《关于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黄医改办【2017】7号)文件精神,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要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来弥补。由于县级公立医院物价价格调整需经市物价部门批准,我县中医院虽多次申请市物价部门,但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至今尚未到位,建议县政府协调物价部门积极沟通上级物价部门,尽快将我县中医院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到位。
(五)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问题。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是医改十项工作之一,文件要求构建互通共享、业务协同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层数据库,打通各类医疗机构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为健康咨询、患者反馈、健康管理提供便利,在推动医改工作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完整的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系统内难以承受,鉴于其他县市信息化建设资金均由政府出资解决的情况,建议县政府予以支持解决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有序实施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医共体推行双向转诊制度,规范双向转诊服务流程,2018年底以前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力争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较2017年上升30%,县外住院人次下降5%。
(二)逐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共体牵头医院医师、乡镇卫生院医师和村卫生室村医开展“1+1+1”组团签约,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考核机制,将签约服务人群住院率等管理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并与家庭医生报酬挂钩。
(三)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四)构建统一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医共体医疗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远程医疗、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的互联互通。
(五)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重点是按照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要求,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政府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为主要形式的政府办医机构,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收支预算等,可下设管理中心作为执行机构,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阳新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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