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认真分析我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按照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改进和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更为有效地引导和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我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庆直辖五年来,全市根据市场经济推进的程度,按照“简政放权,缩小行政干预度”的方向和应对加入wto的形势,进行了新一轮机构改革,全面清理了行政法律法规,大幅度缩减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采取多种形势增强对公务员的培训,扩大对外开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转变观念,转换职能,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改进行业作风,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并多次受到农业部领导的肯定。
五年来,全市社会经济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农业有了长足的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了农产品由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和结构性过剩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全市农民在普遍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初步达到小康水平;实现了三峡一、二期移民平稳推进,移民区和安置区社会稳定;实现了以十个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为代表的结构调整稳步实施,优势产业特色产品逐步发展壮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度改善,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由于重庆地处祖国西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加之农业比重大、贫困面大、交通运输条件较差等因素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行政管理能力与其他省市区比较,特别是与中部、东部省市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
如果避开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繁荣程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差距不谈,就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而言,至少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农业行政机构(包括事业单位)几乎沿袭过去的模式设置,农业行政机构综合改革的深度不够。在市级农口各部门中存在着明显的职能交叉与职责不明,市与区县(自治县、市)行业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在市级级农口系统内,在行政部门与部门之间、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仍然存在职能交叉。市级各农业事业单位中,存在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包括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资及农产品质量检验)简单重复、综合性差;全市农业中等教育重复办校现象突出等。
二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形象和地位没有得到应有地体现。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尚处于试点阶段,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无论在体制机构、制度程序、队伍建设,还是职能配备方面都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与全国大多数省市区比较,存在明显差距,农业行政执法仍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农业执法工作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格局的转换。一方面,农业行政机构过多地考虑农业生产的数量指标和农业技术的具体推广内容;另一方面,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依法经营的同时,仍然在行使行政许可、规费收缴及行政处罚等事由,有的还承担法定检验工作。行政管理、技术推广与监督检验等职责与权限界限不清。农业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在履行农业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明显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对行政执法程序、方法、尺度的把握欠准,执法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市已经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巫山强制种烟事件、巫溪违法检疫事件及垫江动物检疫事件等,即是农业执法管理水平、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典型体现。
三是对农业发展研究严重不足。应当说,对农业发展研究虽然已经引起了市农业局领导的重视,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在针对农业进入新阶段、加入wto后适应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变化的形势,如何组织实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如何改善城乡居民膳食消费结构,如何培育并做大做强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农业,如何增强与改进国家农业投入方式,如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绩,如何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如何促进农民增收等等方面所投入的工作力量不足,研究的深度不够,还不能做到不断地、及时地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农村政策参考意见。以至于在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结构调整、基地建设、生产发展及农业投资项目安排等方面,依然带有较为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重庆与东部和中部发达地区比较,区域间物质技术合作、产品流通与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相对较差,如何科学地研究制订农业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减少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工作的强制行为,更多地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农民意愿,采取扶持、示范、引导、推进的办法促进农业发展,已经是新时期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任务。
二、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党和国家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的四大基本要求中,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有三项:一是解决14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和提高全市农民的生活质量;二是保证30多万农村移民实现“移得出、安得稳、逐步能致富”;三是恢复林草植被,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做好上述三大工作,必须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优势农产品的科学合理布局,提高农业生产质量与效益。
(二)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对重庆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
经过二十年来的改革发展,重庆与全国一样,社会经济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已初步建立,价值规律调控经济行为的范围与程度已占主导地位;二是加入wto后,农业发展面临更为广阔的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更为严峻的全球贸易竞争的形势;三是农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消费市场正在向优质、安全、无公害的方向发展;四是全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已经进入加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显著标志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对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形势和加入wto的机遇与挑战,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任务显得更加必要与紧迫。
(三)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希望
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给重庆农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重庆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适应时代的形势与需要,加速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步伐,更好地承担和履行好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农业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着力于扶持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的发展,加速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安全行动计划,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三、改进与增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依法治 ……此处隐藏9737个字……菜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以尾菜肥料化、饲料化等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积极引导蔬菜主产区农民采取田间堆肥、挖简易坑沤肥和直接还田等方式,在田间地头就地消化尾菜。按照“谁生产、谁处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集散市场、仓储及购销加工企业,补充建设尾菜处理设施,保证其产生的尾菜就地无害化处理,使尾菜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同时对加工企业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加强资金的监管,使得尾菜造成的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究。2014年临夏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向临夏州科技局申报并获批《临夏州川、塬灌区》项目,项目选择耕地集中,灌溉条件好,垦殖指数高的临夏州川、塬区为研究基地,在66.65万亩耕地上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整体上摸清我州
农业面源污染状况,评价和分析农业面源污染对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农业面源污染趋势,查明主要污染种类和对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影响程度。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及秸秆资源利用,控制外来生物入侵,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方法。在此基础上,提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对策,为进一步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开展农业环境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两高一优”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提供有力保障。
4、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加强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
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在我州已经示范了11个行政村。2014年省级财政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在临夏州建立两个示范村,分别为永靖县红泉镇红泉村和积石山县吹麻滩镇林坪村。两个示范村从生活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三方面着手,通过田园清洁设施、家园清洁设施、公共清洁设施三个子工程的实施,推进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三废)向肥料、燃料、饲料(三料)的资源转化,建立促进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探索乡村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使示范村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管理率达到80%以上,农业面
源污染得到明显治理。使农民的生产环境得到根本改观。生产环境中农药化肥和无机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活环境舒适洁净,美化绿化,安定和谐,有力地提高农民文化道德素质,营造良好的村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氛围,提高农民文明健康水平。
5、申报办理农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权限
州、县(市)农业环保机构正在积极申报办理本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获取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各级农业环保机构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充分履行农业环保执法职责,按照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额原则全面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农业环境保护执法的长效机制。
二、贯彻执行《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一是个别农业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设立相应的农业环境保护机构、没有专门从事农业环保的技术人员,使得相关措施不得力,工作配合不积极。二是个别县(市)在农业产业发展工程中,片面追求规模、数量,忽视和淡化了农产品的质量,盲目、不科学的使用农药、化肥和秸秆,造成农业生态环境的二次污染。
2、缺少专项资金。由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宽,实施项目多,工作任务量大,相关项目建设成本高,财政缺少专项资金,加之地方财政资金匮乏无力配套相关建设资金,造成农业环保资金缺口大,相关项目实施困难。
3、防治难度大。当前,全州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源呈现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种植业污染并重的态势,污染源分散面广,不利于集中防治,加之缺乏农业环保专业队伍,防治新技术、新工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推广,致使防治难度大。
4、宣传不到位。州、县(市)农业环保机构对本地区所开展的相关农业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意义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工作进展缓慢。同时对《条例》等农业环保知识宣传不深入,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缺少环境保护意识。
三、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后贯彻执行《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意见建议
1、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当前,加强农业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意识已成为首要任务,只有通过不懈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强烈的环境意识,让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农业环保工作中去,农业和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才能有望得到根本的解决。
2、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在各县(市)、乡镇设立环境保护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同时,将农业环境保护列为年度目标责任
书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新型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使用低毒高效农药,扩大农家肥、有机肥施用面积,实现农村粪便、垃圾、秸秆、地膜的回收再利用,并着重推广太阳能、沼气等适合农村使用的清洁能源。
第五篇:关于农业统计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大力推进依法统计,确保农业统计的真实性,根据万源市统计局要求,对我镇农业统计工作做出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检查内容,落实检查措施,安排好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做好迎接检查的所有相关资料。
二、按照相关工作制度上报资料
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对农业统计数据进行统计上报,对于定期报表我们从各村收集数据,认真填写,按时完成,另外做好农业统计台帐的数据填写,以方便查找数据。做好农业年报和农村经济年报的统计、上报工作。
我镇于8月15日,对各村传达了农村统计工作的目的及意义,按照要求抽查了干溪沟和窝窝店两个村,对2014年、2014年度所有农业报表及台帐进行检查,上报数据和上级部门数据一致,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三、存在的不足
1、需加强业务知识技能。因统计人员的频繁变动,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2、资料整理不规范。在资料的整理与存档方面还需按照上级的要求统一整理,规范放置。个别村还存在报表填报不完整,不整洁的现象。
3、思想还有待提高。农业统计数据必须准确,所以统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认真履行《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加强思想素质的培养。
四、整改措施
1、农业统计第一手资料来源于村上,应加强对村级农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统计工作的熟练度。
2、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感,加强对《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学习与宣传,增强法制观念,规范农业统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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